原标题:【“四风”监督哨】公车岂能做人情心存侥幸终被查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质安站站长毛开强违纪问题剖析
“没想到八项规定与我们这些基层干部也息息相关。当时的侥幸心理,让自己尝了苦果。”这是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安站)站长毛开强在接受组织调查时的悔悟。
2014年春节前,毛开强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宁德市质安站的一位同行,称其有位亲戚要到建阳过年,正月初四返回宁德,因春节期间交通不便,想请毛开强安排接送,同时也邀请他到宁德走走。“不就是用一次车吗,既然老乡开了口,就送个人情。”同为宁德籍的毛开强当下就答应了下来。
2014年2月4日上午,毛开强安排质安站驾驶员余华驾驶公车,将同行的亲戚从建阳送回宁德,毛开强自己也随车一同前往。在宁德吃过午饭后,毛开强与余华二人驱车返回,途中遇交通事故堵车,两人就近在寿宁县城留宿,次日上午回到建阳。事后,毛开强将此行车辆燃油费用360元签批到区质安站入账报销。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再说费用也才几百元,应该没人注意。没想到,时间过去这么久,还是被揪了出来。”毛开强懊悔不已。
2015年下半年,建阳区纪委联合相关部门在对区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例行检查的过程中,一张加油费报销票据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加油地点是外地,加油时间是春节期间。这里面肯定有问题,要好好查一查。”检查人员说。
2015年9月21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核,经调取该车行车记录及查阅有关凭证后,发现区质安站存在违规报销相关费用等问题。
“请你将单位的日常用车情况说明一下。” 收集完相关书证,调查人员开始与毛开强正面接触。
“单位里平时开会、出差及跑工地都会用公车。”毛开强说。
随后,调查人员出示一张该车辆在宁德某加油站、金额为360元的加油费发票,要求毛开强说明情况。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承认了自己公车私用的事实。
2015年10月20日,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党委给予毛开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360元。
“都怪自己纪律意识不强,没下功夫学习党纪条规,终致触犯了党纪。这次的教训太深刻了,今后我一定从自身做起,严格按规定管理单位事务。”毛开强检讨说。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