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通报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城口县厚坪乡党委书记陈登伦等人因下属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被问责。2016年4月9日凌晨,城口县厚坪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谢朝吉擅自驾驶本单位环保执法车外出,发生1人死亡、5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因管理监督不力,2016年5月,厚坪乡党委书记陈登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副书记、乡长袁开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组织委员、武装部长贾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荣昌区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曾长英、主任薛尚钦、副主任张曦因单位多人违纪被问责。2016年1月19日,荣昌区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保健组组长蒋宗娣等14名职工(3人为正常休息,11人应在岗上班)在公共场所从事有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3月,曾长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薛尚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3.秀山县扶贫办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明江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1年至2013年,秀山县扶贫办多次向实施扶贫项目的企业收取“赞助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单位职工发福利;2014年,明江“三转”不到位、参与工程验收,且把关不严,造成国家扶贫资金被套取;2016年4月以来,县扶贫办主任彭地进,副主任白中平、曾庆勇,原综合科科长王志明违纪违法相继被立案审查。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力、且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6月,明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县扶贫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4.綦江区农委原副调研员蒋明剑(已退休)因分管下属单位违纪被问责。綦江区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建设管理站(简称能源站)以工作经费、后续管理费名义向沼气池承建商违规收取费用后,经站长刘健同意以过节费、补助等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案发后,所发款项已收缴。刘健同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蒋明剑于2015年11月退休,但其作为能源站原分管领导,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12月18日,蒋明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重庆市纪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