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前10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463件
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工作,用纪律的尺子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标准,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工作。
今年1至10月,全市纪检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全市共开展教育提醒10165人(次);使用谈话函询970次,上升602.9%;组织处理1427人,其中因情节轻微给予组织处理1378人,为上年同期55倍;给予党政纪处分1016人,其中轻处分占71.8%,重处分占28.2%,重处分中移送司法机关占党政纪处分6.8%。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的源头,也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础。杭州市及时出台制度规定,将问题线索统一归口到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收集、汇总管理,并根据职能分工分送至各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置。“目前已经实现了全市问题线索管理全口径、全纳管、全覆盖。”对收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种方式规范科学处置。今年1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463件,同比上升100.9%;已了结2199件,同比上升263.5%。(杭州市纪委)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