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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5-15  来源:中国公共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杨晓东 唐福升)近日,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广元市旺苍县司法局王宗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荣誉称号。

  王宗先自1991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积极探索适应基层新形式的调解工作机制,他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践中总结提炼出矛盾纠纷调处“四字”秘诀,有效的促进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紧扣一个“法”字,追求公开、公平、公正。

  在工作中王宗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调解,调解程序合理合法,赔偿标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他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主阵地,把依法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调处的全过程,针对症结和双方争论的焦点,以案释法、以案析理,以“法”为基础,促进各种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突出一个“情”字,寻求合情、合理、合法。

  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使王宗先发现在基层农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较近,家庭、宗族、相对封闭自然环境,农村地区村民之间有着特有的血缘性和熟知性。于是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他兼顾农村的习惯、人情和礼俗传统,倡导更符合农村社情民意的“情为牵、和为贵、让为贤”的调解理念。在调解过程中他以理服人、以德育人、以情动人,倡导宏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当事双方“求大同、存小异、向前看”, 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纷争,实现调结结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做好一个“细”字,务求爱岗、敬业、为民。

  在王宗先的办公桌上长年放着一副老花镜,但同事们却从没见他戴过,原来这是他为方便群众而特意准备。“在调解工作中经常要与上了年纪的老年人打交道,有了这副眼镜,年龄大的群众看调解协议就方便多了”王宗先如是说。面对上门而来的群众,他总是先搬来椅子安排他们先坐下,然后再端上泡好的热茶……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体现着他对人民群众浓浓的鱼水深情,他倾听着群众最真实的意愿和想法,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难题,把基层党委政府知民、亲民、爱民、便民、助民的执政理念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彰显,使调解工作成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抓住一个“快”字,力求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

  每当发生矛盾纠纷,他总能第一时间出现在纠纷现场,通过他的政策法律法规宣讲,使剑拔弩张的事态趋于缓和。“发生纠纷协就要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防止了矛盾激化,最终调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一般案件他当天就能结案,重大疑难案件往往不超一周即案结事了,节省了当事人时间,有效的预防、化解了疑难复杂问题,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

  近三年来,王宗先直接参与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就多达400余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9%,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没有一起激化或转化为刑事案件,没有发生越级上访问题,他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誉。27年来,他始终奋斗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最前线,他情系调解,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公共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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