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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国企脱离党的领导8年 上级领导监督进不了大门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独立王国"的覆灭——北京隆达控股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剖析

 "独立王国"的覆灭
——北京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剖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案件!

  4个党组织和13名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其中,涉及市管干部5人!

  这起案件的“主角”就是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达控股)、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包集团)及其下属制版厂(以下简称制版厂)。

  2017年11月,北京市委巡视组进驻隆达控股开展巡视。不久之后,该公司二级企业印包集团及其下属的制版厂进入了市委巡视组的视野。

  制版厂,始建于1955年,是一个有着半个多世纪历史的“老字号”国有企业,其制版工艺曾盛极一时。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制版厂开始向物业经营转型。2000年至2007年,经过多次重组,制版厂最终成为隆达控股下属印包集团所属企业。

  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擅自推进“改革”,实行“自治”……2009年7月到2017年11月,制版厂脱离党的领导和监督长达8年,俨然一个“独立王国”。

  那么,一个国有企业是怎么成为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的?一级党组织明目张胆对抗上级决策,上级党委、纪委又为何长期放任不管?

  全面“自治”,成立“两委会”对抗上级决定——

  一次党组织隶属关系的调整拉开了“独立王国”的序幕

  王强,时任制版厂厂长。在该厂由制版主业向物业经营转型的过程中,发挥过一定的带头作用。2007年,由于不满印包集团党委将制版厂党支部划归印包集团下属物业公司党委管理的决定,王强开始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探索职工自治”为名,提出组建所谓的“企业管理委员会”。

  “当时王强是厂长,很有威望。既然他说要改革,厂里的干部职工都认为肯定是越改越好,所以当时没人提出质疑。”制版厂副厂长马洪钦介绍。

  在没有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的情况下,王强擅自组织召开了企业职工大会,并自行选举产生“企业管理委员会”“企业监督委员会”,还制定相关工作条例,提出由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企业行政管理权和决策权,甚至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此,“两委会”开始成为制版厂和王强个人对抗上级决定的一种“护私”手段。

  “按照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履行保障和监督的职责;企业厂长行使经营管理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则行使民主管理职权。三者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发挥作用。但在制版厂,‘两委会’的作用完全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管理上当时已经出现了问题苗头。”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后来,时任印包集团党委书记杨维义听取王强口头汇报时却并没有引起重视,将这一问题进行搁置。

  “我觉得,杨维义没有及时警觉,就是缺乏政治意识,没有准确地判断出这个事情可能的发展趋势,这也造成了‘两委会’后来逐渐越权管理企业。”印包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邢立平懊悔地表示。

  怪象频出,完全进入无组织状态——

  自行罢免上级任命的新厂长;换届选举期间,上级领导进厂监督,却连制版厂大门都没进去

  2009年6月底,印包集团党委决定,免去王强制版厂厂长职务,由时任物业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王某某兼任厂长,这一决定,再次触动了制版厂有关人员的敏感神经,他们担心个人利益受损,作为老厂长的王强更是心有不甘。

  2009年7月1日,在接到印包集团党委人事决定的第二天,王强就召集“两委会”开会,研究罢免王某某厂长职务事宜。7月2日,制版厂召开职工大会,罢免了王某某的厂长职务,决定由“两委会”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这次明目张胆的正面“对抗”,在上级党组织那里却依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当初重视不够,集团党委求稳怕乱,觉得稳定压倒一切。实际上是没有把党的建设放在前面,这是产生问题的根本。”隆达控股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德华表示。

  事情发展到这里还远没有结束。2016年,印包集团党委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当印包集团党委书记带领工作人员到制版厂开展换届监督工作时,却连制版厂的大门都没有进去。

  就这样,制版厂党支部长达8年未换届。其间,未经任何程序,王强个人即提议成立临时党支部并指定党支部书记。

  这一时期,脱离党的领导进入“全面自治”的制版厂组织涣散、怪象频出:“两委会”骨干人员违规延迟退休;业务经营管理失管失控;房产出租违规,合同管理无序……“党建工作、企业管理陷入一片混乱。”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版厂的问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在职工队伍中产生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听之任之,“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上级党委、纪委对长达8年的“闹剧”避而不谈、视而不见

  制版厂问题就像“卡在喉咙里的一根刺”,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来越严重,成为隆达控股和印包集团两级党委、纪委越来越不想触碰的“顽疾”,两级党委、纪委班子成员虽几经变更,但对这个问题大都避而不谈、视而不见。

  早在制版厂自行罢免新厂长之后,隆达控股党委就将“保稳定、冷处理”的指示传达给了印包集团党委,印包集团党委也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在两级党委的放任下,制版厂最终进入了以原厂长王强为实际控制人的“两委会”管理运营阶段。在经历了两年多时间的“自治”后,2011年10月,印包集团党委才开始第一次尝试纠正制版厂的问题,将制版厂由原来的物业公司管理直接划归印包集团管理,但对制版厂的党组织隶属关系仍没有明确。同时,印包集团党委通过程序免去了王某某制版厂厂长职务,提出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厂长,并建议王强作为厂长人选。但这一建议,却遭到了王强本人的拒绝。

  “当时王强的态度是,过去的问题一定要有个说法,把问题先解决了,后面再谈如何推选厂长、如何规范化的问题。我将这个情况反馈给上级党委后,也没有下文了。”邢立平坦言。

  面对种种乱象,隆达控股和印包集团两级党委、纪委的做法就是不断妥协。2012年,印包集团党委甚至还推荐王强作为党代表参加隆达控股党代会。2013年,王强又被评为隆达控股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印包集团党委竟将早已撤销党总支的制版厂仍以党总支建制上报……

  “都知道制版厂存在问题,但是谁都不去碰。印包集团两届党委、四任书记,都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解决。纪委也没有开展问责。下级依赖于上级的决策,上级依赖于下级具体解决,存在着上推下卸的现象。”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从2011年至2017年市委巡视要求整改前,印包集团党委对制版厂厂长一事一直没有正式动议研究,厂长一职长期空缺,制版厂党组织关系也处于虚置状态,实际脱离上级党委领导的状况未得到有效纠正。2017年6月,印包集团党委制定了《关于北京制版厂恢复独立党组织建制工作预案》,上报隆达控股党委组织部,也没有得到批复。

  “这些乱象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上级该管没管、该处理没处理。监督责任没有落实,主体责任也没有落实。”北京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说。

  2018年1月24日,在市委巡视组的督导下,隆达控股党委印发关于对制版厂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决定,整改工作正式启动——

  同年3月,制版厂成立党支部临时工作机构,组建行政经营领导班子,取缔“两委会”;4月,制版厂党支部完成换届;5月至10月,制版厂完成工会换届选举、配齐行政领导班子以及与隆达控股、印包集团各项管理制度对接;11月,隆达控股通过招标,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制版厂2009年至2018年经营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2019年1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对隆达控股党委、纪委及印包集团党委、纪委等4个党组织进行通报问责,并对包括5名市管干部在内的13名领导干部给予处理,其中,王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被诫勉问责,1人被通报问责。

  至此,这场长达8年的闹剧彻底收场。(记者 郭云峰 通讯员 唐盛时)

  点评

铸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的种种问题令人震惊。

  一个国有企业脱离党的领导和监督长达8年时间,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的时代大背景下,竟还有反差如此巨大的“小气候”;明目张胆对抗上级党组织决定,上级党委、纪委数任领导竟然避而不谈、视而不见,甚至作出“冷处理”的指示……这些问题必须深刻反思。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长期陷入“上不管下、下不理上”的状态,从根本上讲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自身。

  制版厂原厂长未履行请示报批程序擅自组织选举产生“两委会”,非法行使企业的行政管理职权和决策权、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甚至组织职工大会“罢免”上级党委任命的厂长,实质上是从维护少数人利益的狭隘目的出发,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版厂党组织关系长期未理顺,党的建设也严重缺失。而隆达控股和印包集团党委、纪委对制版厂问题的性质长期认识不清晰、站位不高、处置不坚决,数任领导步步退让、听之任之、失管失控,后来甚至还将王强推选为党代会党代表,评选其为优秀共产党员,影响恶劣。

  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这一典型案例被查处,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一定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思想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国有企业发展改革过程中,必须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重大政治原则,任何时候都不可动摇。

  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没有例外。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敢抓敢管,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企业发展改革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始终做到政治与业务高度融合、全面统筹。国有企业负责人也要充分认识到,自己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更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不能片面强调企业特殊性而放松抓党建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须牢牢扛起监督责任。国有企业纪委在维护党的纪律、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的政治要求,不怕得罪人,不“装睡”、打马虎眼,切实当好国有企业政治生态“护林员”,为国有企业发展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臻言)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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