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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再犯案,盗窃惯犯“四进宫”

发布时间:2020-03-25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赵嘉雯 王旭光)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为了高效打击犯罪,做到刑事案件速审速决,法院于两日内审结该案件。

  2019年中旬,因犯盗窃罪入狱三次刑满释放已满三年的赵某,与有同样经历的刘某结伴打车来到通化县,在一处小区内查探。赵某在楼下“望风”,刘某上楼找到一处没有锁门的人家,实施盗窃,得手后和赵某离开现场。

  案发后,赵某迫于心理压力自首,被抓到案的刘某如实供述了盗窃事实。楼下监控拍摄到了两人携带盗窃财物离开的画面,案件事实清楚,两人在庭审过程中,均未提出异议。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赵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刘某连续三次都因盗窃入狱,出狱后不到一年便再次犯案,心存侥幸以为自己不会被抓,《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现如今,等待他的将是长夜漫漫的铁窗生涯。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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