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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铁中院:以“案”说典,为企业指“典”迷津

发布时间:2020-09-0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张莹)金秋九月第一天,长铁中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杨晓静、长铁法院副院长左立杰带队,长春铁路两级法院六名员额法官组成的《民法典》宣讲团走进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吉林省中权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会,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和社会职能,聚焦企业司法新需求,以“案”说典,为企业指“典”迷津。

  吉林省中权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俊义及公司管理人员均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上,左立杰副院长首先介绍了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并针对企业依法用工、依法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及定点服务、上门服务企业等方面进行了一一讲解。随后,孙董事长介绍了企业主要经营范围,由于该企业主要从事全自动排汽阀、浮子等聚氨酯制品及地热过滤阀的生产和销售,因此涉及知识产权及民事法律问题较多,在场员额法官结合自身办理相关案件,围绕孙董事长提出的企业运营中所遇到的法律难题释法说理,以“案”说典,生动普法。孙董事长表示:“企业无论大小都离不开法律,就像人离不开医生一样,对于此次‘千名法官服务企业’活动深表感谢,企业确实需要法院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此次活动,企业在今后的运营当中一定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企业合法权益。”最后,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专职委员杨晓静对中权实业这些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所获得的专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承诺企业在以后的运营中遇到法律上的问题,长春铁路两级法院一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今后,长春铁路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继续送法进企业,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在全社会营造人民法院学习宣传民法典、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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