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王丽君)9月2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吴劲松法官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忙碌了一上午,诉前调解了两起涉及社保纠纷的案件。
【第一起案件】
孟某为一位退休老人,2019年4月年满70周岁,按照规定应当于2020年1月起发放高龄工资补贴,但社保局以其出生年份为1951年尚未年满70周岁为由拒绝为其发放,孟某多次往返社保局均未果,欲诉至吉林铁路运输法院。
吴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联系社保局,沟通后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社保局刘处长当面审核孟某档案,发现其档案中记载的出生年份均为1949年,符合发放高龄工资补贴的条件,当场承诺:第一时间为其审查信息、办理手续、补发差额,保证本月就能在退休金中收到这笔钱!
孟某及其家人喜出望外,孟某连连称赞:“非常满意!非常满意!以为打官司要打很长时间,我这么大岁数了,腿脚也不方便,而且打官司还要请律师,没想到咱们法院二十分钟就把问题给解决了!找法院是找对了!”
【第二起案件】
倪某发现自己的退休金与同时退休的同事有差距,认为是计算方式出现了问题,经过三级信访程序索要说法,信访答复称如对基本养老金计发所依据的平均指数等历年基础数据存在异议,可直接向吉林市社保局提供缴费原始凭据等方式验证核实。但社保局以其已经三级信访为由拒绝受理其请求。倪某欲诉至吉林铁路运输法院。
吴法官发现倪某诉求与信访诉求并非同一,而是要求社保局依据信访答复进行验证核实,认为社保局应当受理其申请。调解中,吴法官再次与倪某核实诉求,社保局刘处长在了解其真实诉求后称:“马上给你办!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到社保局给我打电话,我下楼接你,立即为你验证核实,保证让你满意!”当事人双方互留联系方式,约定办理时间后,吴法官也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倪某,“你的合理诉求一定满足你!”倪某称:“其实老百姓要的很简单,有人接待、有人答复、有人负责。第一次和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打交道,态度好!效率高!让人心里舒服!”
司法的最高境界不是作出要么全有要么全无、非黑即白的判决,耗时更少成本更小的自由协商和解就是一种质量更高的司法活动。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采取更加柔和、参与、协商、谅解的方式进行化解,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主动发现和解的可能,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以最高效、最便民、最公正的方式来解决行政纠纷,正是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的探索之路。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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