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董雯)近年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建立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构建多元化解平台,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动融入区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强化诉源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达到“功能完善、制度健全、布局合理、设施齐备、便捷高效”的目标,东昌法院将通过“五项举措”,继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法院的诉讼服务水平。
一是落实诉讼服务中心及江东、江西两法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人员、经费、场所建设、工作措施等问题。院长作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解决可能影响辖区内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好差评”智能评价终端设备,当事人可通过该设备对诉讼服务人员进行即时评价,不但可以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而且可以有效的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办案人员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解工作。我院通过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工作者、律师等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诉讼引导、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申诉代理等诉讼服务,让更多纠纷在诉讼渠道之外,可以得到有效的化解。
四是着眼于定纷止争,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与智慧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夯实“搭建平台”与“用足机制”两大工作支撑,使“联动化解”与“诉调对接”的工作广度得以拓展延伸。
五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打造“互联网+多元解纷”工作模式,为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同时,要强化创新联动机制,推动员额法官与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切实构筑“多元解纷诉源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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