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工作中,经常能遇到各种规避执行的行为。随着网络查控手段的普及,一些执行案件当事人,会提前隐匿账户、清空账户,在得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不再向账户内注入资金。有的当事人心存侥幸,企图快速向账户转入资金再快速转出,以此来规避执行,逃避履行法定义务。这就需要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针对某些被执行人的规避行为做出快速反应,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亮起财产查询的“电眼”,不放过每一笔进入账户的资金,发现资金进入,及时以最快的速度冻结,以便开展后续的执行工作。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法官在执行孙某某、杨某某、范某某、宋某某与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查询各被执行人账户,均未发现资金。于是李法官电话约谈了几名被执行人,在和杨某某约谈时,因杨某某对连带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够,一再强调自己只承担应负责的份额,并透露自己并非没有偿还能力,自己的企业每天的交易量较大,不会逃避执行。
就是在这样简单的对话中,心细的李法官便想到:交易量较大意味着账户会有频繁的资金出入,如果及时冻结企业账户,肯定有利于下步执行工作的开展。于是李法官没有惊动杨某,不动声色地在第一时间冻结了杨某的企业账户,当杨某企业一笔四十余万元的资金注入后,李法官团队利用查控系统,迅速将这笔钱进行线上冻结。
杨某发现资金被冻结后找来法院,强调自己只负责应负责的份额。李法官又耐心地对他释明,强调他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是依法扣划这笔资金的,并提示他之后可以向另外几位当事人追偿,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后,杨某终于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意法院扣划资金,并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
该案历时不到一月就顺利执结,这与法官胆大心细,及时捕捉信息,勤于思考的工作态度是分不开的。执行难,难执行,这是近年来法院执行工作普遍面临的一大难题。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使命如一,对于经手的每一个案件,穷尽所有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到底,以敢啃硬骨头的决心维护好每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徐萌)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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