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到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督导检查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
法院讯(李艳华)为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9月14日,吉林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郑逢春等一行3人到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就相关工作进行督导。中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审监庭庭长牟敦会对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情况及阶段性进展进行了汇报。郑逢春副庭长听取发言的同时,与参会人员深入交流探讨,并给予指导。
郑逢春副庭长对中院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且强调此次省高院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细化具体工作要求。
仲伟祥副院长表示,延边林区两级法院将严格按照省高院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实事求是、平等保护、依法纠错、纠防结合基本原则,认真落实本次督导座谈会议精神,认真排查,建立台账,逐案督导,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力开展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