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通化县法院成功审理首例破产重整案件 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发布时间:2020-09-1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何博伦)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拥有主要资产为房屋、土地、采矿权、探矿权等,由于企业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正常运转,导致企业负债经营。2020年3月,通化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重整案。2020年5月11日,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并成功通过《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拥有职工近500余人,有业务往来的通化当地中小型企业近100家。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通化县人民法院从保护债权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角度出发,裁定通过公开途径招募战略投资者,以实际情况对债权进行分类,对企业进行重整。9月15日,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通化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现场对《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草案》的通过给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带来了新的生机,意味着该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工作有了最新进展。

  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是通化县法院裁定受理的首个破产重整案件。今后,通化县法院将用好用足法律资源,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在民营企业债务负担化解、产业层次提升和民营经济市场空间拓展等方面积极作用,依法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发展涉及到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激发、释放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