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何晓琴)11月20日,昌吉州中院与昌吉州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符合救助条件的9案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88万元,这是昌吉州法、检两院开展的首次联合司法救助行动。
仪式上,昌吉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苏凤玲宣读了涉法涉诉案件司法救助方案,细致讲解了司法救助的意义。昌吉州中院立案二庭庭长张桂琴就申请人在申请司法救助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作了解答。
此次联合救助的9起案件中,救助对象皆因侵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导致家庭贫困、生活困难,为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重振信心,昌吉州各县市法院、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认真筛查出救助对象,根据实际困难情况确定司法救助数额,结果上报昌吉州中院与州检察院进行讨论,最终报州政法委信访联席会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收到救助金的邓某说:“我老公因为车祸不在了,感觉天都塌了,老人孩子都要吃饭、花钱,幸亏法院、检察院给我批准了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们一家人的吃饭问题,今天,我专门从河南赶过来,就是要亲自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今年以来,昌吉州法、检两院加强配合联动,坚持应救尽救原则,通过信息推送,台帐管理、核实审查等方式,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递了司法能量和法律温度。截止目前昌吉州两级法院共司法救助28件48人,救助金额1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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